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第十七条有效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