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有效本实施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农业、财政、审计等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