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同企业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