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