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逐步将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纳入法制轨道。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乡(镇)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建设。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