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对全县各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倡导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