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在规划确定的近期改造区内的房屋,只能进行安全性维修或原位原面积翻修,不准新建、扩建。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