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四章 其他权益保护第二十六条已废止私营企业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时,有权要求公平对待,任何部门或者单位不得歧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