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四章 其他权益保护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私营企业在科研成果申报、产品鉴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与本市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同等待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其他科学技术奖项方面享有与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同等的待遇。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