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保税区加工运往境外的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免征关税。

从境外免税进入保税区的货物、物品再运往境内非保税区的,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