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六章 战备执勤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民兵、预备役人员战备执勤的主要任务是:(一)协同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守护重点战备地区和重要目标;(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三)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四)配合部队作战或者独立作战,担负战斗勤务,支援前线、保卫后方;(五)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