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公民加入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参加献血志愿服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支持献血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献血公益事业进行捐赠。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