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七章 投诉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开发管理机构须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投诉。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