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设置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建立台帐,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