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