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