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条

有效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