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五十二条有效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车辆号牌、行驶证齐全有效;(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三)随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四)九座以下的客运车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