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货运经营者在受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运、凭证运输的货物时,应当查验并确认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运输。

托运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