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森林资源保护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替代能源建设,提倡节能环保,加大节柴灶、沼气、太阳能、风能、微型水电等推广利用,减少森林资源低价值消耗。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