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全社会应当将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开设适合老年人的节目或者栏目,出版老年书刊,刊播敬老、爱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和先进事迹,弘扬传统美德。学校、幼儿园应当将敬老、爱老、养老、助老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