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第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松涛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荒山、荒地有计划地组织植树造林,保护自然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