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第七章 经济责任审计第四十条有效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负责管理被审计人部门的建议,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有计划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纳入其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