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十七条有效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