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章 消费争议解决第五十四条有效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的,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