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