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热设施管理第十四条已修改供热设施包括热源生产设施、管网输配设施、换热站设施和户内采暖设施。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