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第二章 畜禽疫病的预防与扑灭第十三条已废止三类畜禽疫病由县、乡人民政府按防疫要求,组织防治和净化。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