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应当注意与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相适应,并采取安全措施。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应当特殊照顾。学校组织校外活动需要租用交通工具的,签订合同时,出租方应当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和交通工具的合法有效证件。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对抗性体育活动前,应当提出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禁止中小学校组织学生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商业性活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