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只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区域燃放规定等级的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