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只能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的原则进行审批。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