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章 村民房屋的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三十条已废止村民因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其房屋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执行。被拆迁人一户内既有村民又有居民的,可以选择居民或者村民的拆迁补偿标准。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