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各类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居民到城镇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