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州行政区域内进行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镇,是指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