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本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方便乘客、规范服务、公平竞争、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原则。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