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权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线路专营权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公共汽车客运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