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二章 建设第八条已修改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城市建设规划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地上地下统筹兼顾的原则。城市建设详细规划、分区规划以及专业规划、小区规划、开发区规划应当有人防工程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