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经费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绿化配套费,应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中列支。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