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履行集体合同,有权对对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接受监督。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