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管理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对中医事业的投入和专项经费补助。中医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