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三章 发展与保护第十八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多渠道集资兴建、扩建市场,为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