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修改

报请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批准决定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