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邮政条例第二十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确定城镇街道、农村自然村标准地名,对单位和居民住宅设置统一编制的门牌号码。标准地名和门牌号码发生变更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布,邮政企业应当定期核对,并根据变更后的地名和门牌号码进行投递。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