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食盐包装袋、防伪碘盐标志由省盐业主管机构监制。

禁止非法制作、买卖食盐包装袋或者防伪碘盐标志以及为非法制作、买卖食盐包装袋或者防伪碘盐标志提供方便。

运输和销售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