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公共汽车客运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规模经营、有序竞争、协调发展、规范服务、便利乘客的原则。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