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五章 营运服务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利用公共汽车和场站设施设置广告的,应当遵守广告管理、城市市容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交通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