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发展规划第十一条已修改交通部门应当根据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