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章 行政管理职责与社会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患者诊治以及人患狂犬病疫情预防监控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