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暂住人口中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管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24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