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遗体处理与骨灰安置第六条已修改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实行土葬的,应当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埋葬。严禁乱埋乱葬。少数民族自愿改革丧葬习俗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