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第一节 房地产转让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商品房预购人再行转让预购的商品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